如何估算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药剂用量和泄压面积

数据怎么来的?往下看。
根据《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370-2005
图书、档案、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,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%。
油浸变压器室、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,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%。
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,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%。
3.3.14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和系统灭火剂储存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:

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
式中W——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(kg);
C1——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(%);
S——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(m3/kg);
V——防护区的净容积(m3);
K——海拔高度修正系数,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取值。
2.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比容,应按下式计算:

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比容
式中T——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(℃)。
存放图书、档案等跟纸张、磁带、光盘等有关的防护区,以100立方米的防护区,海拔系数为0,钢瓶剩余量为3公斤计算,则100立方米需要85公斤的药剂。折算后,每立方米
